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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时,只需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按登记内容的格式化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当用户确认提交登记信息时,该笔登记即生效。 登记完成后,当事人可以直接登录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按“抵押人名称”或“登记证明编号”进行信息查询,由登记系统出具查询证明文件。同时,也可以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公示的登记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动产担保物权的统一登记,提高了登记效率,有效保障担保物权人的合法权益,是促进动产融资发展的前提基础,有助于提高中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动产抵押委托登记试点的初衷和目的,就是为了让企业和市民少跑腿多办事,“只要去一个地方就可以办理所有动产担保登记”。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于2018年12月28日前在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动产抵押登记申报查询系统办理的动产抵押登记,或2018年12月28日至2020年4月28日8点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办理的动产抵押登记,需要变更和注销登记的,仍需在原系统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