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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流花中心发展需要和最新业态规划,为盘活物业资产,减少各方损失,尽快恢复已出租区域的经营氛围与秩序,现我司依法对被占用物业进行清理,物业内的物品将被视为无主物品或遗弃物,由我司统一处理。 现公告如下: 一、流花中心7号馆首层部分及2-4层物业,目前处于被占用状态,请物业占用人于2020年6月14日前,将物业内物品清理后,向我司交还物业并完善相关手续。逾期,我司有权对以上物业进行清理并重新公开招租,物业内剩余物品将被视为贵方放弃所有权,视为无主物品或遗弃物,由我司统一处理。 二、我司与越秀国资公司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物业后,物业占用人占用物业未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的,我司有权对物业占用人追索物业占用费,占用费计至该物业实际交回之日。 请贵方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清理物品并交还商铺,否则,我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留追究贵方的权利。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孟先生:020-83717959;钟先生:020-83717961。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7号馆5楼502室招商营运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特此公告。 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流花分公司 2020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