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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8月10日下发的《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指出,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现场互动环节,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指南明确,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不同剧场之间应当实行错时错峰出入场,加强统筹调度,避免人员聚集。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主办方应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现场疏导。 指南还规定,演出主办方应当与参演单位和个人签订安全协议或健康承诺书,提前做好对演职人员(含行政、后勤等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测,演员人均化妆间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