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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四起党员干部侵占农村土地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广州一街道干部违建87套房出租 撤职!

来源:新快报     2020年08月28日        版次:08    作者:吴晓娴、穗纪宣

    

  新快报讯 记者吴晓娴 通讯员穗纪宣报道 广州市纪委监委昨日通报,今年以来,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土地领域违纪违法问题151件,其中立案查处涉农村土地违纪违法问题21件,纪律处分21人。为强化警示教育,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四起党员干部侵占农村土地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其中,南沙区南沙街道一名干部违法建成87套房屋用于出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据通报,2005年至2015年,南沙区南沙街道原四级调研员黎天成违规购买板头村集体宅基地,违法建成87套房屋用于出租,拒绝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拒不缴纳出租屋综合税,累计欠缴综合税11万余元。2020年1月,黎天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此外,2009年至2013年,从化区温泉镇卫东村党支部原书记高锦波的儿子高某某未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在其个人承包的水田和承租的土地上改建和扩建楼房100平方米、瓦房300平方米、铁棚550平方米,构成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其间,高锦波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为其儿子违法行为提供帮助。2020年2月,高锦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2月,黄埔区龙湖街迳下村委会副主任冯毅宏以原萝岗区九龙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其旧房改造为由,在距离批准改造地址约8米处非法占用100.29平方米非耕农用地进行违法建设,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2020年6月,冯毅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2年12月开始,白云区太和镇头陂村党总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杨映浪未经批准,擅自占用150平方米农用地建设一栋两层半框架房,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2020年5月,杨映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四起典型问题,有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农村宅基地违法建房;有的农村党员干部非法占用土地建房;有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协助家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这些行为破坏耕地和生态红线、侵害农村集体和国家利益,必须坚决整治,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