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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小孩申请转学被拒 业主状告教育局

来源:新快报     2020年09月07日        版次:16    作者:何生廷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小学部)与华发尚座花园都位于广钢新城内,为了让小孩能入读该校,招先生购买了华发尚座花园的房产。

  可当小孩到了入学年龄,招先生却被告知无法入读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经辗转后被统筹安排到了广州市荔湾区的鹤洞小学。对此,招先生认为,荔湾区教育局违反其自身制定的招生方案,变相剥夺了小孩受教育的权利,于是他将荔湾区教育局告上法庭。目前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了该案。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学校声称“不接受插班生”

  2017年,招先生在华发尚座花园购置房产。2019年7月,招先生一家人将户口迁入了华发尚座花园。同时,招先生向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小学部)提交儿子的入学报名资料,但该校以“需要在2019年5月18日(以前)迁入户口的适龄儿童才能入学”为由拒绝。

  因无法就读该校,招先生将儿子送回老家就读一年级,想着二年级再转学回来。到了2019年12月,招先生向上述学校递交了转学入读申请,可得到的回复是“学校不接受插班生”,拒绝了其小孩的转学入读申请。

  招先生在其提供的行政起诉状中提到,今年5月,他再次向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小学部)递交转学入读申请,学校收取资料之后未及时予以回复。经多次敦促,该校负责人口头答复称,学位应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没有自主决定权,再次拒绝了招先生儿子的转学入读申请。

  为此,招先生曾向荔湾区教育局投诉,荔湾区教育局对此作出书面答复,表示可以提交相关转学资料给户籍对应服务地段学校,审核通过后由荔湾区教育局就近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今年8月11日,招先生收到荔湾区鹤洞小学的短信通知,告知招先生的儿子已被安排转学到鹤洞小学就读。 

  9月5日,招先生向记者表示,离小区最近的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小学部)有学位,不明白该校为什么不接受自己小孩的转学请求,而是由教育部门安排孩子去较远的学校就读。 

  学校没有学位接受转学生?

  此外,就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小学部)的学位情况,招先生还申请了信息公开,得到的答复是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自2019年9月开办,其中小学部办学规模为36个班,一年级按照6个班招生人数为270人。因当年广钢地块楼盘配套学校只有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正式开办,为妥善安排符合一年级入读条件的广钢新城业主子女就近就读,该校已增加2个班,超出办学规模招收了317人。基于学校现有办学条件,没有学位接受转学生。

  对此“没有学位接受转学生”的说法,招先生表示不接受。他说,《2019年荔湾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规定,公办小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服务地段应接收的学生,小学班额原则上不少于40人,不超过45人。各校均要适当预留转学插班学位,及时做好相关学生的学籍申报、确认工作。

  “去年一年级8个班,人数为317人,平均每班人数不足40 人,明显低于招生方案的标准,这意味着还有剩余的学位。”招先生说。

  区教育局此前曾答复业主

  为此,招先生以儿子为原告,自己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了行政诉讼,将荔湾区教育局告上法庭,请求撤销荔湾区教育局将原告转学(统筹)安排至第三人处就读的具体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新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了招先生的起诉。

  在行政诉讼状中,招先生附上了荔湾区教育局此前答复业主的《告知书》,内容明确表示,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小学部)与华发尚座花园为同是坐落在广钢新城内同一规划许可证下相毗邻的建筑,无论是从规划公建配套、还是从就近入学的角度,华发尚座花园“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应首先获得入读机会。

  就上述问题,新快报记者联系了荔湾区教育局,对方表示将向小教科了解情况,进行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