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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保险需求持续释放为保险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与此同时,非法商业保险活动也借势抬头,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最近一段时期野蛮生长的网络互助平台,本质上具有商业保险的特征,但目前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标准,处于无人监管的尴尬境地。 《建议》指出,目前打击非法商业保险活动,主要存在“调查取证难”“问题定性难”“跨部门协作难”“法规制度体系不完善”等困难。如非法商业保险活动主体往往涉及业外、辖外、境外,被调查机构配合意愿低,关键证据不易获取。 《建议》认为,非法商业保险活动涉及产险、寿险、中介各业务板块,量大面广、专业性强,必须建立健全打击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工作联系机制,协同联动。如地方政府在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体系的过程中,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优势,把对非法商业保险活动的监测预警纳入其中。 另一方面,银保监会系统以建设国家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平台为核心,促进各地方、各部门实现信息资源整合,加强对非法商业保险活动的监测预警,同时利用投诉、信访、举报等方式,多渠道获取风险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