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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广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

来源:新快报     2020年11月11日        版次:06    作者:黄闻禹、穗宣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 通讯员穗宣报道 11月10日,在广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启新称,新修订的《广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11条规定,在加强优抚体系建设、适当扩大优先礼遇措施、适当给予经济照顾、增加精神表彰措施四个方面创新规定和做法。

  《办法》明确,现役军人和非本市户籍的残疾军人持军官证(含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残疾军人证等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本市户籍的残疾军人和本市户籍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具有优抚优待功能的社保卡刷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