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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记者梁瑜报道 11月12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对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黑名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的公告》,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这是对本省辖区内从事“两品一械”(药品、药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出台的一个“黑名单”制度。县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纳入“黑名单”,通过政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一旦被纳入名单,将公示3年,生产经营者记入监管信用档案,实施重点监管。 征求意见稿指出,触犯了6类情形的生产经营者将会被纳入“黑名单”: 一是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被药品监管部门作出吊销许可证或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行政处罚的;二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因伪造或者故意破坏现场,转移、隐匿、伪造、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受到行政处罚且性质恶劣的;三是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或者采取其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其他资格,且性质恶劣的;四是因受到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员在法定期限内不得从事疫苗生产经营活动的;五是由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或联合公安机关查处的,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制假窝点相关责任人员;六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构成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 最后药监局还大力鼓励各界对“两品一械”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违法行为,欢迎向监管部门举报。据了解,医疗行业“黑名单”制度已经辐射全国,是国家对打击违规行为的不断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