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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问询中兴通讯:

中兴微电子销售业务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来源:新快报     2020年11月26日        版次:13    作者:陈学东

    

  新快报讯 记者陈学东报道 11月24日晚间,中兴通讯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问询函,深交所要求中兴通讯说明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43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2.92%的情况下,本次募集配套资金26.1亿元的必要性,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50%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同时深交所要求中兴通讯进一步穿透披露恒健欣芯、汇通融信的股权结构。中兴通讯昨日收报35.54,下跌2.84%。

  11月17日,中兴通讯披露重组草案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恒健欣芯、汇通融信合计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兴微电子18.82%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最终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中兴微电子18.82%股权的价格为26.11亿元。交易完成后,中兴通讯合计持有中兴微电子100%股权。

  今年10月,中兴微电子同意股东仁兴科技以14亿元价格向恒健欣芯转让中兴微电子10.1349%股权,以12亿元价格向汇通融信转让中兴微电子8.6870%股权。恒健欣芯、汇通融信两家公司无具体经营业务,均不存在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深交所要求中兴通讯进一步披露恒健欣芯、汇通融信的股权结构,核实并说明前述26亿元合作款的资金来源以及是否涉及中兴通讯或关联方直接或者间接为该款项提供资助,说明前述从集成电路产业基金转让至仁兴科技、再从仁兴科技转让至恒健欣芯和汇通融信基金等股权交易安排的主要考虑、商业实质及合理性。

  公开资料显示,中兴微电子主要从事芯片设计、开发。此前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芯片产品及技术服务,2018年、2019年、2020年上半年,中兴微电子芯片产品及技术服务销售收入分别为51.84亿元、50.04亿元和60.25亿元,中兴微电子向中兴通讯(含子公司)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8.82%、88.35%和95.10%。

  深交所要求说明中兴微电子销售业务对中兴通讯(含子公司)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在采用市场法估值选取可比公司时是否考虑对集团内销售、对外销售构成差异的可比性,进而说明对标的资产估值合理性的影响。进一步分析本次交易(为购买标的公司少数股权)与选取案例的可比性,说明评估过程中是否就获取控制权可能对估值产生的影响进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