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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发布 新快报讯 记者罗清峣 通讯员穗教宣报道 4月26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有效期5年,为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规范性文件。 新快报记者对比发现,与2020年相比,《指导意见》在部分细节作微调和完善。一是在“总体要求”部分适度增加招生工作原则性要求。包括:统筹公民同招;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等;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5%以下,并逐年减少;优先发展公办义务教育等。 二是明确取消特长生招生和规范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要求等。 三是对“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以积分入学方式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的”,明确“由各区结合实际按来穗人员积分制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 四是将“面试、人机对话”“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国际课程班”等与招生相关行为,以及“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纳入负面清单范畴。 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7日-11日;5月24日-31日为民办初中招生网上采集报名信息时间,6月17日-21日为民办初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