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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部门:建立危运车辆事故“熔断机制”

来源:新快报     2021年06月26日        版次:A09    作者:黄嘉丰

     ■本月中旬,肇庆市一辆装载32吨甲醛的槽罐车侧翻并发生侧漏,消防人员利用开花水枪对泄漏点进行稀释。资料图

  新快报讯  记者黄嘉丰报道  6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广东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包括建立危运车辆事故“熔断机制”)相关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群众的安全冲击最大。数据显示,事故起数和造成死亡的人数占安全事故总量的大约80%,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头号杀手。

  据了解,本月21日,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会同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和省市场监管局五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的通知。措施主要内容围绕充装源头、危运企业、路面管控、车辆检验、科技支撑、应急处置、事故追责七个方面提出十二条管控措施。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高涌涛介绍,今年2月,广东省委主要领导直接部署和推动广东全链条、系统化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截至目前,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17%和14.64%,阶段性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广东是化工大省,也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大省,广东省90%的危化品通过道路运输,危化品道路运输因流动性大、不可控因素多、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等,一直是防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点,也是广东当前事故预防工作的焦点和难点。” 高涌涛称,广东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抓好这十二项管控措施的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道路交通系统整治的重要任务,是全省危化监管的重要任务。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措施包括建立危运车辆事故“熔断机制”。内容要求,凡发生较大以上或发生一般事故但社会影响大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所属地市交通运输部门立即依法责令涉事车辆所属责任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涉事企业经申请并经所属地市交通运输部门验收批准后方可重新运营。

  措施还明确要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路面安全管控。据介绍,近五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广东省危化品道路运输夜间(0-6时)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均超过当年总数的三分之一。全天四分之一的时间段里发生了三分之一以上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高涌涛表示,广东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并借鉴湖南、江西、广西等周边省区的经验做法,推动高速公路0时-6时危运车辆的禁行政策,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与此同时,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临时停放的分类管理,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