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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出首付买车再卖掉获取周转资金?

来源:新快报     2021年07月30日        版次:G06    作者:杨英杰

  孙某急于借钱上当受骗

  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报道 想贷款却资质不够,“好心人”可以帮你以贷款买车再转卖的形式获取周转资金,连首期款都可以帮你垫付。这等“好事”你信不信?东莞的孙某信了,他先后贷款购买了两辆汽车,可是两辆车都已经被变卖后,不仅变卖的钱没到手,还欠下了高额贷款。孙某这才醒悟,自己遭遇的是诈骗。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东莞中院)日前对这个诈骗团伙二审判决,7名团伙成员将面临十二年至三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若干。

  专挑有贷款意向的人下手

  法院二审审理查明,2019年3月,被告人仲某文、黄某鹏、余某、郭某龙商量合伙实施诈骗,被告人刘某坤、于某龙、马某帅经召集后参与作案。

  经商量,刘某坤、于某龙、马某帅负责物色、诱骗有贷款意向的被害人,承诺以贷款购车再转卖的形式帮助被害人获取资金,并准备虚假工作证明等购车资料。黄某鹏、余某、郭某龙负责将被害人带至车行购买车辆,支付首付款(首付款由仲某文垫付),并让被害人申请贷款支付车辆尾款。在被害人提车时,黄某鹏等人即提走车辆,由仲某文安排物流将该车辆拉走并变卖,除去首付款后剩余的部分,仲某文等人按比例分赃。

  从2019年3月到6月,该团伙密集作案,先后对6人实施了诈骗,涉及诈骗金额共近100万元。

  诱骗受害人签卖车合同

  孙某因为急于借钱,于是相信了仲某文等人的骗术,以为不用出首付,不用还贷款就能买到一辆车,把车卖了自己就有钱。2019年4月,他先是到一车行购买了一辆东风本田小轿车。轿车的首付款由仲某文等人垫交,剩余的10万元由孙某向A公司贷款。其后,孙某又被带到另一车行,以同样的方式,购买了一辆雅阁小轿车,并向B公司贷款9万余元。

  这个过程中,仲某文等人虚构了借款不用孙某承担的事实,骗孙某签订了“汽车分期借款费用明细”等贷款合同,并签订了《自愿把车转让的证明》等书面材料。正是这份合同,让犯罪团伙顺利将两辆新车提走,变卖后分赃。而孙某本人,既没得到车,也没有得到卖车后的钱,反倒欠下了19万余元的贷款。

  仲某文等人相继在2019年6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最终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