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 通讯员黄彩华 祁嘉熙报道 欠债不还,房子被法院依法拍卖后欠债人仍拒绝搬出。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此强制清场,将房屋顺利交付给买受人。 2018年12月,周某和妻子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令须支付李先生4.5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周某二人并没有主动履行。2019年8月,李先生来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执行干警通过全国执行查控系统,查得甘某名下在惠州市大亚湾澳头海天阳光花园有一套小房子。经查,该房子80余平方米,尚欠银行抵押贷款20多万元,而周某和甘某在其他法院还有尚未偿还债务3万多元。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决定对上述房屋依法予以拍卖处理。 2020年9月,法庭执行干警前往惠州上述房屋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屋内仅周某一人居住,甘某去向不明。周某称,他与甘某已离婚,目前房屋由他占有使用,他也不清楚甘某去向。执行干警告知周某,如本案债务不能主动履行,法院将依法拍卖该房屋,并向周某送达了限期搬离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周某对此未提出异议。 2020年10月,执行干警再次奔赴惠州当地,现场查看房屋情况,但周某、甘某均不在。执行干警电话联系上周某,周某说,他在深圳出差,屋内物品均已打包,在法院拍卖前就会自行搬离。执行干警告知周某法院将依法对房屋进行拍卖的流程和相关事项,周某未提出异议。 2020年12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在网上依法对上述房屋进行公开拍卖,由案外人祁先生以最高竞价拍得。2021年1月,法院向买受人祁先生送达了房屋确权相关文书。但在2021年3月,祁先生向法院反映,周某霸占房屋不肯搬出,他无法接收所买受的房屋。 2021年4月,虎门法庭执行干警再次奔赴惠州当地案涉房屋,发现祁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周某仍然占据房屋,拒绝搬出。执行干警向周某详细说明了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并告知其有关权利义务及拒不搬离的法律后果,但周某仍情绪激动,拒不听从。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对上述房屋另行安排强制清场。 经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并与当地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调,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8日开展了强制清场行动。
-
即时新闻
拒不交付已拍卖房屋 东莞执行法警强制清场
来源:新快报
2021年08月06日
版次:G06
作者:杨英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