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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岁康”下月起接受投保 新增三类人可参保

来源:新快报     2021年10月27日        版次:A03    作者:黄闻禹 刘威魁

  昨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举行2022年度广州“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新闻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邓佑满介绍,2022年度“穗岁康”将进一步优化,将非广州医保参保人员中具有广州户籍、持有广州居住证2年以上的常住居民,以及见义勇为人员纳入“穗岁康”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对广州常住居民的全覆盖。

  ■新快报记者 黄闻禹 刘威魁

  运行平稳可持续

  自3月起月度赔付金额

  增长率平均约8%

  2020年12月,广州创新试点具有广州特色的“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2021年度“穗岁康”的年度保费为180元/人。

  据统计,2021年度“穗岁康”于2020年12月1日启动投保,总投保人数367万人,投保年龄从出生10天至116岁。2021年度“穗岁康”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赔付,截至10月20日共赔付11.1万人次,其中定点医院一站式赔付占总赔付金额的98%,“穗岁康”减轻个人负担率达35.5%(注:减轻个人负担率=“穗岁康”赔付费用/若无“穗岁康”赔付个人需负担费用×100%)。已获赔参保人中,人均获赔1.69万元;获赔金额最高的为103.3万元;获赔5万元以上的总计1381人。赔付主要集中在待遇Ⅱ住院自费药费和检验检查费补偿,约占总赔付金额的80%。

  2021年度“穗岁康”总体赔付数据保持稳定。自3月起月度赔付金额增长率平均约8%,预计2021年度全年“穗岁康”结余率在20%左右,运行情况良好。

  惠民升级

  新增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在2021年度良性运行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实际,2022年度“穗岁康”进一步优化。

  投保方面,“穗岁康”在2021年度已覆盖广州全体医保参保人员的基础上,明年将非广州医保参保人员中具有广州户籍、持有广州居住证2年以上的常住居民,以及见义勇为人员新增纳入“穗岁康”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对广州常住居民的全覆盖;同时向超过100岁的参保人和见义勇为人员捐赠“穗岁康”保费。另外,新增团体投保,实现投保方式的多元化。

  待遇方面,适度降低免赔额。将“穗岁康”待遇I、待遇II、待遇III-1的免赔额,从1.8万元降至1.6万元,待遇III-2的免赔额从5万元降至4.5万元,惠及更多患病群众,提升保障水平及可及性(注:待遇I: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费用补偿;待遇II:住院自费药费和检验检查费用补偿;待遇III-1:门诊使用国家谈判药品、指定创新药品自费费用补偿;待遇III-2:门诊其他自费药品费用补偿)。

  同时,新增特殊群体优待政策。一是对符合条件的重型精神障碍患者使用长效针剂的个人负担费用予以100%报销,不设免赔额,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二是对见义勇为人员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予以100%报销,不设免赔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弘扬社会正能量。

  投保方式分为团体投保和个人投保

  投保人员应当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按规定办理2022年度“穗岁康”投保手续并缴纳保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保费,可以从其个人账户中缴纳。

  2022年度“穗岁康”投保方式分为团体投保和个人投保。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可为属于“穗岁康”适用人群的本单位员工办理投保交费;街道(镇)、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社会团体等组织可通过接受捐赠或自筹资金等方式,为属于“穗岁康”适用人群的人员办理投保交费;个人可为属于“穗岁康”适用人群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办理投保交费。

  具体投保细则可在“穗岁康”微信公众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