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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记者梁瑜报道 10月28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规划,国家要培育1-3家五千亿元、5-10家千亿元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流通企业,以及5-10家500亿元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到2025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同时,《指导意见》还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第三方物流、邮政和快递市场化合作,完善农村药品流通网络建设。 商务部今年7月发布的《2020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1万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6298家、下辖门店31.29万家,零售单体药店24.1万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55.39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