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提出电动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才可上路,专家称这很合理。 |
政协委员表示合法性安全性是关键,同时建议推出简易程序方便补足材料 今年7月,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对电动车登记管理问题提出规范。11月2日,广州交警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新进展。会上透露,广州即日起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新快报记者就登记上牌管理问题,采访了部分市民及市政协委员的看法。其中,登记上牌所需的材料及上牌过程是否便捷,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 ■采写:新快报记者 陈慕媛 杨喜茵 ■摄影:新快报记者 邓迪 录入信息需准备合格证、销售凭证等材料 政协委员:建议探索简易的途径帮助市民上牌 据广州交警透露,登记上牌流程中,个人车辆、网约配送车辆、“带牌销售”车辆各有不同。个人车辆在登记时需要录入信息,准备好个人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销售发票和待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2日傍晚6时许,装修铝合金门窗的黄先生正拿完装修物料,开着电动车打算回家。在此之前,他没留意到广州关于登记上牌的消息。他表示,回去会摸索一下,看看下一个休息日去登记上牌。同时,他提出了自己的担忧:“不知道这个流程操作起来方不方便。希望可以简便点。” “什么证都没有,你上得了吗?”有市民说,自己的电动车购买已久,缺失各种证明。他预测道:“可能(全市)只有三分之一的车辆符合要求吧。”上不了牌的他,面对短途出行需求,坦言只好骑传统自行车上路。 相比之下,在线下商店购买某品牌的电动车车主曾先生少了些烦恼,他说:“我买的是正规的电动车,不怕难上牌。就是发票那些当时没开,可能会找回店里补办。” 证明材料是否必要?为何需要这些材料才给上牌?针对市民担心的证明材料问题,新快报记者采访了一路提案关注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广州市政协委员。 “从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来看,提供材料是有必要的。”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南方软实力研究院副院长谭国戬表示,在首期登记上牌过程中,的确需要这类证明,这类证明相当于一个承诺,证明自身车辆是合法取得的。谭国戬提到,接下来如何变通,可以再进行探讨,关键要解决合法性和安全性的问题。 “没有一定的资料就轻易上牌,也是不合理的。”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诺臣(白云)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子殷说道。但就市民所担心的材料不足问题,他提出,为了避免材料没及时保存的问题,有关部门是否可以沟通,推出简易的途径,方便市民补充材料。他指出,建议政府探索与企业沟通的方案,让符合国标的车企帮助市民补足手续。同时,他提到,是否能有较为简易的检测过程,让符合标准的车能够上牌,避免资源浪费。 允许登记的,应在明年9月底前预约办理 市民:买车优先考虑“带牌销售”车辆 广州交警提出,考虑到广州电动自行车数量较大,目前在用的电动自行车,符合《登记通告》允许登记上牌条件的,应在2022年9月30日前预约办理登记上牌。 在今年的广东省、广州市“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围绕非机动车管理问题建言献策,登记上牌成了代表委员们不约而同提到的一个举措。 今年3月,广东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请大力支持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有关工作的函》,要求各地市在市区范围内选择3-5个区域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试点,清理占道行为,保障通行空间,确保人行道连续畅通。 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日前组织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发布了《2020年广州市交通发展年报》,提出将因地制宜对道路断面进行改造,保障非机动车的路权。 有了路权保障和上牌管理保障,有市民说自己萌生了购车的想法:“我得先去买台车哇。”对于放开电动车上牌登记的消息,市民陈小姐、张先生均表示,自己想买电动车挺久了,此次上牌登记意味着电动车可以有序上路了,正好开始准备购入一台,购买时优先考虑“带牌销售”的车辆。 市民曾先生在广州居住多年。他说,近年来,自己基本每天都会骑电动车,在离家半径3公里范围内,用于上下班和接送小朋友,感觉非常方便。在征求意见稿出炉时,他曾提出意见:“新规提出对于全市电动车进行上牌,这是非常必要的,应该支持。因为电动车也是一种交通工具,如果一起上牌能带来规范化管理,特别是一旦发生撞人后逃逸,可以更快地根据摄像头进行追踪、破案。”他同时指出,希望上牌后,可仿效对机动车的管理模式,通过大数据和大量的摄像头加强管理,对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以规范其正常行驶。而由于目前集中上牌的人数比较多,而上牌期基本还有一年左右时间,曾先生说,想过段时间再去上牌,避免扎堆。 据广州交警消息,现阶段开展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登记由企业申请。2日下午,外卖配送员林先生说,自己暂时还没有听到公司统一上牌的消息,自己暂时没有登记上牌的打算。跑“众包”的外卖骑手则提出疑虑,表示暂时不会预约登记上牌,也不知道是要个人登记还是网约登记。 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方可上牌 政协委员:控制住速度,以避免路面险象环生 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新国标)定义,电动自行车为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这意味着,没有脚踏板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款”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够登记上牌。 偶尔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的杨小姐觉得,把条件限制在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挺好,她说:“这样方便了市民,在电动车突然没电的时候,也能够踩着走。” 在地铁科韵路站附近,环卫工易阿姨打扫完卫生,骑着电动车,与同样结束工作的刘阿姨闲聊日常。听闻开放非机动车登记上牌的消息,两人均表示,会找时间去办理,她们的车辆有脚踏功能,符合上牌标准。两位阿姨说,电动车便于自己沿途进行清洁工作,自己家住在附近,平时上下班也方便快捷。 将上牌条件限制在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这样是否合理?谭国戬提出,限定了脚踏功能,是为了控制住车辆的速度,以把握住安全性能。他说,电动车主要解决短途的刚需,控制住速度,能够避免路面险象环生。 郑子殷说,脚踏骑行是新国标对电动车的一个条件,故而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他同时提出:“上牌是一个进步,一个从无序向有序进发的进步。希望广州能够出台更多合理的方案,让城市更加有序。如果不治理,就会出现更多难以治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