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东莞市人社局自12月14日(星期二)起进行了业务服务调整: ●市民服务中心可办理大朗人社窗口业务 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继续实行全预约制。确有大朗人社窗口业务紧急办事需求的市民请提前预约。 具体预约流程如下:关注“i莞家”公众号,选择“预约办事”→选择“在线预约小程序版”→选择“预约办事”→首次登录需填写个人信息和进行人脸识别→选择“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按照提示操作即可完成办事预约(社保业务、人力资源业务请选择综合服务二区),如有随行人一同前往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业务,请在预约时一并填写随行人相关身份信息,否则不得入场。人社业务已实现全市通办,市民也可选择就近镇街办理。 如有疑问可拨打对外服务热线: 社保基金中心:保险关系科0769-22835599,养老失业科0769-22835399,工伤待遇科0769-22332685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69-22835529、0769-22820828 ●关于仲裁活动事宜进行调整 (一)优先通过“非接触”方式办理仲裁服务事项 从即日起,当事人优先通过“非接触”方式办理仲裁服务事项。确因特殊情况需到现场办理的,请提前电话预约,并提供粤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做好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按指引进入仲裁服务场所办理,具体办理方式: 1.申请仲裁。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当事人可在疫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人事仲裁,自本人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或离职后一年内均可申请劳动人事仲裁。确因特殊原因急于近期申请仲裁的,请先电话联系辖区内仲裁机构,待确认相关信息后,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立案申请;也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调解仲裁”子栏目填写相关信息预约立案。 2.案件开庭。全市仲裁机构采用户外庭审、电话、微信、“QQ视频”及“天翼云会议”等“非接触”方式开庭。确实不具备线上开庭条件的,仲裁庭应与当事人沟通协商延期开庭。特殊原因需要现场开庭的,仲裁参加人务必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文书送达。近期仲裁法律文书全部采取“仲裁专递”邮寄方式送达,当事人务必向仲裁机构提交准确具体的邮寄地址,确保文书送达顺畅。 (二)大朗仲裁庭暂停现场收立案、开庭活动 大朗仲裁庭从即日起,暂停现场收立案、开庭活动,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对于已收案但未受理或办理应诉的案件,大朗仲裁庭将与当事人沟通协商延期受理或办理应诉手续。对于已通知开庭的案件,大朗仲裁庭将采取“非接触”方式开庭,确实不具备线上开庭条件的,大朗仲裁庭将与当事人沟通协商延期开庭。 ●暂停大朗镇劳动能力鉴定点现场鉴定服务 12月14日起,暂停大朗镇劳动能力鉴定点的现场鉴定服务,恢复服务时间另行通知。12月14日前已预约大朗镇劳动能力鉴定点进行现场鉴定的群众,按照延期鉴定情形处理,被鉴定人可在恢复服务后重新办理预约鉴定,其间耽误时间不计算。(田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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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可办理大朗人社窗口业务
来源:新快报
2021年12月17日
版次:G01
作者:田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