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21日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全方位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把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确保高效公正规范善意文明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何东宁介绍,意见分为6个部分,共43条。其中明确提出要深化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有效发挥审判、破产、国家赔偿程序对执行权的制约作用,避免以执代审、违法个别清偿,以及不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侵害当事人权益;深化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分离,加强执行裁决权对执行实施权的监督制约;健全事务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权运行机制,实现由办案人员一人包案到底到分段、集约办理的转变,加强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的监管,有效解决权力寻租顽疾。 何东宁说,意见对执行案款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全面推行“一案一账号”管理模式,在相关法律文书中一旦明确接受执行案款账户的,执行人员不得要求被执行人将案款打入指定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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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文加强 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
来源:新快报
2021年12月22日
版次:A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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