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李佳文报道 1月4日,多家航空公司陆续发出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的相关文件精神,自2022年1月5日零时起(出票日期),取消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2021年11月5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复征,征收的标准为:除婴儿、儿童、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外,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 截至2022年1月4日21:00,中国国际航空、东方航空、海南航空、天津航空、昆明航空、桂林航空、西部航空、瑞丽航空、九元航空等航空公司都正式发出通知。三大航中的国航和东航都表示,自2022年1月5日(含)起销售的国内客票,将免收中国内地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国际客票以系统自动计算结果为准。2022年1月5日(不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2022年1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航空公司不再退还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用。国际客票遵循运输总条件下的国际客票自愿退票和自愿变更实施细则。 据悉,此次燃油附加费的取消,有望降低消费者购买春运机票的成本。例如北京首都机场至广州白云机场为1967公里,消费者在购买时每张票的成本将比上个月下降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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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航空公司今起取消燃油附加费
来源:新快报
2022年01月05日
版次:A03
作者:李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