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33号防疫通告: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日前,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措施的通告(第33号)》(下称“通告”)。 通告指出,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冻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进入广州市进口冷冻食品执行以下防控措施: 通告表示,凡未取得省内其他地市集中监管仓、其他跨省试点互认省份城市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冷冻食品,必须进入广州市集中监管仓进行每件必检、外包装件件消毒。 持有省内其他地市集中监管仓、其他跨省试点互认省份城市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冷冻食品,可在广州市正常流通使用。 通告表示,进入广州市各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冻食品,应通过“广东省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进行预约,由集中监管仓对入库产品实施统一检测消毒等监管措施,出具广东省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 集中监管仓以外的冷库,以及全市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单位生产经营进口冷冻食品的,必须严格查验、留存“五证”,即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消毒凭证、跨省试点互认省份城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或广东省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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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冷冻食品须每件必检
来源:新快报
2022年06月05日
版次:A04
作者:黄闻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