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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法警依法执行化纠纷

来源:新快报     2022年09月16日        版次:G07    作者:杨英杰

  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 通讯员黄彩华 李亮报道 日前,东莞市松山湖一套别墅的业主因涉2200多万元银行债务,该别墅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拍卖。

  2020年10月,东莞第二法院判令东莞市某公司向东莞大朗镇某银行偿还金融借款本金1600多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等,李女士等二人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并没有主动履行。2021年1月,银行向东莞第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高达2200多万元。

  东莞第二法院大朗法庭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调查发现,东莞市某公司早已歇业,现场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法定代表人也下落不明。因本案执行标的金额巨大,上述查控财产远远不足以清偿本案债务,唯一突破口就是执行李女士名下的别墅。

  东莞第二法院决定拍卖上述别墅。执行干警经现场调查,发现上述别墅有人居住,一名周姓女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称系李女士将别墅租给了她,并提供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上面载明租赁期限长达20年。经查,该租赁合同签订日期在该房产抵押权登记之后。依照民法典有关法律规定,设立在后的租赁权不得对抗成立在先的抵押权,即依法应涤除上述租约后再对该别墅进行拍卖。

  2022年4月,法院对案涉别墅公开拍卖,并以2600多万元顺利成交。加上法院执行的本案多名被执行人的存款、保单、到期债权等,案涉多名债权人共2800多万元均可清偿。日前,本案执行款2200多万元已办妥支付手续。其他债权人的执行款划付手续也在陆续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