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黎秋玲 通讯员交通宣报道 为保障中小客车指标有效使用,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截止日期在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1月31日之间(含10月13日和1月31日)的中小客车指标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1日;可以网上申请更新指标,申领期限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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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统一延长部分中小客车指标有效期
来源:新快报
2022年11月22日
版次:A06
作者:黎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