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大价钱娶的娇妻,领证一个月后失踪。 2014年11月,李先生在一场相亲活动中认识了比自己小20岁的小慧,两人一见如故,不久后坠入爱河。2016年1月,李先生向小慧转账80万元,此后就联系不上小慧。李先生还曾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小慧还款,该诉求已得到法院支持,小慧后来归还款项。 李先生本以为两人从此再没交集,怎料,2017年4月,久未露面的小慧突然通过微信主动联系李先生。再次相见,二人重燃热情,李先生当月就飞往小慧家乡与其家人商谈婚事。小慧向李先生表示,父母对她远嫁非常担心。李先生为表诚意,向小慧的家人转账150万元。 不仅如此,李先生还与小慧签订婚前协议,约定:男方婚前购得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某房产为男女双方共同财产;男方名下位于惠州的某房产于婚后赠与女方等。李先生还以小慧的名义为其购买宝马汽车一辆并于5月23日付清该车余款,后李先生于8月8日以55万余元将该车辆售出。 一天后,两人登记结婚。但好景不长,领证一个月后,双方就发生矛盾,小慧在李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飞回家乡,声称房屋所有权和公司股权等财产的转让为“和好条件”,此后就对李先生不予理会,双方没有再见面。直至2017年8月23日,李先生以小慧涉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2018年1月5日,小慧被公安机关拘留并逮捕。同年9月25日,小慧因存疑不起诉被释放,检察院也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公安机关的侦查材料显示,小慧在婚前婚后一直与多名异性保持情人或情侣关系。 2019年7月,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人离婚,确认其与小慧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无效,并判令小慧返还其向小慧家人转账支付的150万元款项。而在一审中,李先生撤回了对“婚前财产协议无效”的诉讼请求。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结果: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定,准予李先生与小慧解除婚姻关系;小慧向李先生返还150万元;李先生向小慧支付车辆变卖款55万余元。小慧不服,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本案中,李先生与小慧婚前虽早在2014年就已相识,但2016年1月双方分手后并无联系且曾发生经济纠纷,可见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两人共同生活时间十分短暂,并无互帮互助、共同经营家庭的客观事实存在,且小慧婚前婚后还与其他异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没有表现出与李先生长久共同生活的主观意愿,结婚动机不纯,其行为有违婚姻本义。即不论从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上判定,还是从婚姻的客观事实上判定,均应认定双方婚后“未共同生活”。故判定小慧所收取的150万元彩礼应予返还。 对于案涉宝马车,虽由李先生出资购买,但因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前且以小慧的名义购买,因此,法院认定该车辆为李先生赠与小慧,属于小慧的个人财产。李先生应返还给小慧擅自变卖该车所得的55万余元款项。(杨喜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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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失踪
来源:新快报
2023年02月18日
版次:A09
作者:杨喜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