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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万国建筑博物馆之称的历史街区:上半身“民国装”,下半身“时装”(2)

来源:新快报     2023年04月03日        版次:A05    作者:

  记者调查

  大部分二三层以下穿“时装”,仅三层以上仍是“民国装”

  走在桨栏路及附近的光复南路、杨巷路、十八甫路上,新快报记者发现,像桨栏路42号、102号这样改头换面装修的商铺并不少见。

  这些街道两侧原来大多为清末民初中西合璧建筑,部分建筑外墙为水刷石,且有大量的装饰线条,许多当年商行、药行、丝绸行上的老字号仍依稀可见。2013至2014年间,新快报记者曾对这一带的历史街区进行过历史建筑普查,经新快报推荐,包括这次调查中发现被不当装修破坏的桨栏路42号、桨栏路68号、光复南路57-59号在内,共有15处老号被认定为广州市历史建筑。

  但是,如今包括挂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含线索)在内的大部分建筑立面被现代材料制作的店招或广告包裹,有的立面墙体甚至被拆掉,有的重要构件、装饰如山花、门窗、阳台栏杆、铁艺装饰被拆除,有的灰色水刷石立面被喷刷各种色彩的涂料,三四层高的建筑大部分二三层以下穿“时装”,仅三层以上仍是“民国装”。据新快报记者统计,至少有20处(杨巷路29、29-2号,42号,63号,1号,43号,45号,47号,49号,51号,光复南路180号,16号,69号,96号,111号,十八甫路87号,桨栏路68号,41、43号,85号,102号,142号)建筑整栋外立面已被改变。

  拆除山花、窗户、墙体,批荡立面刷红

  有传统风貌建筑线索 未能“转正”

  受破坏最严重的是传统风貌建筑线索杨巷路63号、十八甫路87号、杨巷路42号、杨巷路32号,其中十八甫路87号因此未能“转正”为传统风貌建筑被正式纳入保护名录。

  根据《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的外立面、高度、体量。

  杨巷路63号【和祥商行旧址(布疋业)】是一栋民国建筑,是私人物业,与旧照片对比,杨巷路63号二楼原有的八角形绿色窗早已被拆除换成圆形彩色窗,二楼其他木窗也被拆除;二楼水刷石柱子、檐饰、栏杆被刷上白色涂料。一楼至二楼间的窗户被大型银色店招遮挡。现在的杨巷路63号已与杨巷路65号打通,改造为一间小型服装批发商场。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彭长歆看到改造前后的照片后叹息:“可惜了!”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郑力鹏说:“有价值的东西没有了,都拆完了……”

  十八甫路87号(广州何济公制药厂旧址)是一栋四层高的民国建筑,属私人物业,2016年,十八甫路87号与十八甫路89号被推荐为同一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但在2022年1月30日荔湾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荔湾区第三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名录》中,却只有十八甫路89号入选。

  据规划部门信息,十八甫路87号、89号为连体建筑,批荡立面,其中十八甫路89号建筑顶层有西式山花。专家评估,十八甫路87号建筑改动较大,外立面已粉刷,原有门窗已被拆除,建议不推荐其为传统风貌建筑。

  新快报记者在现场对比十八甫路87号和89号,观察到十八甫路87号原批荡立面已被刷上了红色涂料,顶层的西式山花已被拆掉,四楼的飘檐也已不见。一楼与二楼间的墙体也被打没了,沿街立面的木窗全部换成了铝合金窗,三楼两侧的柱子上还有两台空调,空调架钉在了墙面上,顶楼有加建。

  现在的十八甫路87号一楼是服装仓库,据街道城管透露,十八甫路87号是租户在2019年租的,2019年底或2020年初改造成现状。

  郑力鹏教授无奈地说:“很难清洗掉红色涂料了,拆掉的也没得救了……”

  有民国老房子尽管贵为挂牌保护历史建筑,但与保护规划图则对比,也被拆掉主立面墙体或装饰,如历史建筑光复南路145号、历史建筑桨栏路130号(添男茶楼旧址)。

  广告包裹建筑精美立面,

  覆盖老字号遗迹

  建筑竖向构图变横向构图

  而在不当装修中,与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图则或旧照片对比,立面喷刷涂料而改变外观、色彩的占多数,有些还覆盖了老字号遗迹。如历史建筑杨巷路29、29-2号【生和祥商行旧址(布疋业)】,历史建筑光复南路21号【荣兴号商行(布疋批发业)、民发银号旧址】、传统风貌建筑线索桨栏路41、43号【“蛇王满”餐馆旧址(饮食业)】、传统风貌建筑线索杨巷路59号(利工民织造衫袜厂旧址)。

  光复南路、桨栏路、杨巷路、十八甫路跨光复南路、上下九-第十甫、和平中三个历史文化街区,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0年修正)》第三十六条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以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外部设施的,应当符合保护规划。

  根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修正版)》:户外招牌不应遮挡建筑立面的特色结构和重要装饰构件,鼓励采用无底板的镂空单体字形式。历史文物或标志性建筑上的招牌,应当与建筑风格保持协调。

  但新快报记者调查时发现,在上述路段,有不少商铺招牌几乎占据建筑的整幅墙面,常见有将相邻几栋竹筒屋打通成一座小型服装城,这些建筑相应的广告牌、店招也连成一体,体量陡增,横向占据了两栋或三栋房子的立面,如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光复南路2号(东成银号旧址)、4号(兴记银号旧址),这些广告为博取眼球,争相做大做高,绝大多数突破建筑的首层高度,部分甚至完全覆盖建筑沿街立面,如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光复南路180号整栋,历史建筑光复南路57、59号(太如茶楼旧址)、杨巷路109号(永安公司旧址),传统风貌建筑杨巷路111号【大恒号旧址(布疋业)】、120号(泰成绸布庄旧址),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光复南路33号、46号(祯祥银号旧址)、84号【荣亨行(布疋批发业)、联兴商行旧址(绒线业)】、杨巷路60、62号【举记公司旧址(土洋疋头业)】立面都被大型广告牌遮挡,其中杨巷路60号还被挡住老字号遗迹。

  一位历史建筑修缮咨询服务机构的负责人指出:

  “成片的店招不仅完全或拦腰遮挡每栋建筑跨越多层的精美柱子,又或是彰显街区风貌特色的立面装饰、材料、构造等价值要素,而且将区内建筑普遍的竖向构图变为横向构图,改变了一间间独立竹筒屋联排毗邻的街道风貌,致使观者对每处建筑的欣赏方式从竖向变为横向,观看重点由建筑变为招牌,未被遮挡的建筑上部也被忽视。”

  一位当地街坊阿姨不满地说:“按道理这些成百年历史的街区不应该变成这样。”

  市名城办发函区政府要求查处

  历史建筑和直管公房列入首批整改

  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0年修正)》第三十九条,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改变外立面或者结构的活动,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时,应当同时提交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方案。

  根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既有建(构)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涉及改变建(构)筑物外立面、建筑结构的,应当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查,全部40处被改变外立面的建筑中,仅桨栏路42号于2021年10月核发过规划许可,但未按照规划许可要求进行修缮。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上述历史街区破坏建筑的问题,到现场逐一核查,并将相关线索转街道核查处理。并以市名城办名义两次发函荔湾区政府要求查处。

  负责历史建筑修缮监督管理的市住建局、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已立即向属地街道发出移交函,并与区规划和资源分局、属地街道及专家3次到现场核实,由属地街道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区住建局做好修缮技术指导工作,目前已委托设计单位制定7栋历史建筑整改方案,将由街道组织住建、规划部门、文物部门及专家为整改方案进行联合会审,由相关责任人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完工后,再组织验收。

  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岭南街道办、华林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办(下称街道执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对上述全部违规改造建筑开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而对于传统风貌建筑(含线索)及非保护类建筑的整改,由于目前对此类建筑修缮及查处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先督促15处(含4处历史建筑)直管公房的业主单位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进行整改。已交给街道执法办传统风貌建筑“一图一册一表”,由修缮咨询服务单位再明确价值要素,在此基础上,参照历史建筑整改的流程制定修复方案。下一步,其余私房考虑由政府补贴引导保护责任人整改。

  ■参考文献

  广州年鉴编纂委员会编辑·广州年鉴:民国廿四年(1935)·7,经济·[M]·未知,民国24[1935]·12

  广州市荔湾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广州市荔湾区志(1840-1990)·[M]·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3·

  广州商业行名录·[M]·未知,民国36[1947]

  甄人、谭绍鹏主编·广州著名老字号·[M]·广州文化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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