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林广豪报道 5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因车险财务数据不真实等三项违法行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寿财险”)合计被罚151万元,相关负责人共计被罚54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国寿财险总公司在车险业务经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管控车险业务费用,多家分支机构通过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间接理赔费用等科目共列支20.11亿元,用于支付车险手续费等市场费用。因此,国寿财险被罚50万元,时任车辆保险部总经理助理(牵头)吕飞、时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李琳被警告并分别罚款10万元。 国寿财险的省级分公司则涉及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以及生猪养殖类保险虚假承保虚假理赔。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寿财险广东省分公司被罚款21万元,国寿财险安徽省分公司被罚款30万元,国寿财险湖南省分公司被罚款50万元。四名有关责任人均被警告,共计罚款34万元。 记者留意到,时任国寿财险安徽省分公司总经理乔传淑提出了申辩,认为行政处罚事项系国寿财险安徽省分公司自查主动发现并如实上报,且其本人已积极履行管理职责,主动组织进行自纠整改。对此,原银保监会复核后未予采纳,并指出审计发现时,公司仍存在与逾千家无资质中介机构合作的问题,未能充分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今年第一季度,国寿财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91.13亿元,同比增长6.8%;净利润9.56亿元,同比增长194.8%。截至今年2月,国寿财险的市场份额为6.13%,市场排名居财产险行业第四位。国寿财险表示,从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来看,2023年一季度公司监管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与罚单数量同比有所上升,但操作风险指标表现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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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三项违法行为 国寿财险被罚151万
来源:新快报
2023年05月26日
版次: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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