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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权限“能放则放” 努力实现“南沙的事南沙办”

来源:新快报     2024年01月21日        版次:A02    作者:

    

  广东出台专门性法规赋能南沙发展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1月19日审议通过《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简称“条例”)。条例是贯彻南沙方案、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的重要举措,是广东省继《深汕深度合作区条例》后又一先行性试验性立法,在全国具有创新意义,将于3月1日起施行。

  1月20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伟忠表示,条例立足强化放权赋能、强化协同港澳、强化面向世界三个思路点,共八章58条,全面梳理南沙建设发展的立法需求,通过立法破除改革发展障碍,为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放权赋能

  努力实现南沙的事情南沙办

  当前,广东正举全省之力办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件大事。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航浩表示,条例明确根据南沙建设发展需要,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最大程度将有关权限依法下放,调整由南沙行使,努力实现“南沙的事南沙办”。

  条例规定,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南沙建设发展需要,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将有关管理职权依法调整由南沙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使;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报经国家同意后,可以将承接的国家管理权限依法调整由南沙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使。

  放权赋能的同时,条例建立创新容错机制。鼓励和支持南沙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率先在改革开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建立容错免责机制,规定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法治是南沙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燕梅说,接下来省司法厅将在法治领域持续、精准实施支持政策,将一批省级管理权限集中下放给南沙行使,鼓励南沙在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调解平台建设方面开展创新探索,促进南沙公共法律服务业优化升级。

  要素流通

  财政科研资金可直接拨付港澳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条例注重科技联合创新,在规定打造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的基础上,明确支持南沙与港澳及国际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科技联合创新,共同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基础研究、应用研发及产业化的联动发展。

  创新需要高效便捷的要素流动。条例支持南沙跨境科研物资自由流动,开展跨境科研用的物资正面清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试点。值得关注的是,条例支持南沙实施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便利化措施,将财政科研资金直接拨付至香港、澳门地区牵头或者参与科研项目的科研单位。

  此外,条例注重提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在南沙的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同时,对在南沙设立的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的亏损弥补作出规定,并规定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产业发展

  布局深海深空深地新兴产业

  做强做优制造业,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才能有力保障高质量发展。条例针对南沙产业发展实际,重点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产业、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海洋产业和绿色产业,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作了规定。同时,提出优化南沙产业结构,布局深海、深空、深地等新兴领域产业集群,科学谋划未来产业。

  此外,条例就支持南沙建设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中心、发展无人系统产业、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发展海洋产业、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条例全面支持南沙重点产业发展,我们将充分利用好《南沙方案》赋予的三大财税政策以及国家部委和省市等陆续出台的各项专项支持政策,聚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攻坚,推动产业动能接续和优势再造,打造大湾区产业发展新高地。”广州市南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敏说。

  他透露,接下来南沙将突出汽车制造强链,完善汽车在“三电”领域的布局,推动纯电动车、汽车零部件出口。围绕物联网、数据要素、人机交互等领域,着重引进一批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标志性项目。继续深耕材料、设计、设备、制造等关键领域,进一步优化在半导体以及集成电路产业布局。同时,大力发展新能源与新型储能产业,积极发展商业航天,同时谋划建设北斗产业平台,前瞻布局低空产业。此外,瞄准深海空天开发等领域,大力发展海洋产业、空天产业,积极开辟量子、元宇宙等未来产业新赛道。

  强化协同

  加快建设连接港澳的 快速交通干线

  为更好吸引港澳居民、国际人才来南沙工作、生活,条例作了系列规定。交通建设方面,加大对南沙交通枢纽、轨道交通、高等级道路、干线公路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南沙与广州市中心城区、香港、澳门的快速交通干线,以及南沙先行启动区之间的交通线路。

  人才引进与培养方面,南沙应当建立紧缺人才清单制度并定期发布需求目录,加强住房、教育、医疗、通勤等服务保障,引导港澳青年到南沙实习、见习、就业。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免征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

  医疗与康养方面,条例规定,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可以在南沙按照规定以独资、合资、合作方式设置医疗机构。推动建立南沙与港澳养老、残疾人康复服务合作机制等。

  规则衔接

  支持公立医院 开展跨境转诊合作

  加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推动制度型开放,既是南沙的使命,也是南沙的重大发展机遇。

  条例支持南沙加强与港澳在投资和贸易、市场准入、政务服务等方面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促进各类要素跨境便捷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支持南沙探索建立与港澳、国际接轨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要求省、市有关部门推动南沙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市民服务中心,实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共享互认,创新政务服务跨域办理业务场景和服务模式。

  加强人才制度创新。条例提出推动南沙与港澳建立职称与专业资格比照对应机制,符合比照对应关系或者取得相应职称证书的港澳专业人才,在高层次人才认定、人才和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加强医疗卫生合作。条例支持南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港澳医疗服务跨境衔接,在符合条件的南沙公立医院开展跨境转诊合作试点,开展非急重病人跨境陆路转运服务。

  此外,为营造优良发展环境,条例明确通过加强政策咨询、财政支持、社会资本引进、用地需求保障以及下放土地管理审批权限、加强法律服务保障等,支持南沙全面快速发展。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闻禹

  ■图片: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