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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买荐股软件不赚钱反亏钱 财咨道套路消费投诉高发(2)

来源:新快报     2024年03月25日        版次:A15    作者:

     ■廖木兴/图

  业内人士

  争议只能靠协商解决

  荐股软件监管存灰色地带

  事实上,市场上有许多如财咨道这般的荐股软件,许多消费者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自己禁不住××公司诱惑购买该公司荐股软件,但购买后按指示操作仍在亏钱,想退费对方又不肯。有趣的是,这些帖子也成为一些法律咨询公司招揽客户的场所。不过据记者了解,这些法律咨询公司一般不会保证能帮消费者实现退费,只有实现成功退费时才按比例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吴纬(化名)是这类业务的资深从业者,他向记者介绍,市场上目前有80多家这类公司,都在证监会有合法备案,消费者目前只能走协商路线,走法院诉讼是赢不了的。记者进一步追问,一些公司通过夸大宣传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或升级付费,明显已经构成违规,消费者若有相关证据是否可以维权?吴纬表示,这只是监管层面的处罚依据,并非消费者的维权依据,对方违规了,消费者可以投诉,政府部门可以处罚,但是没有规定必须退款。

  一些公布的判例似乎支持吴纬观点。2013年,一名邱姓消费者起诉上海益盟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邱某购买该公司旗下的荐股软件益盟操盘手·领先版,但因后期按软件“指导”方式购买股票导致亏损,于是请求法院判决软件购买合同无效,益盟软件退回软件使用费。被告益盟软件公司辩称,在使用协议中公司已明确益盟操盘手软件不能保证用户盈利,也不承诺用户的投资不遭受损失。法院最后驳回邱某所有主张,在判词中法院提到邱某所主张的益盟软件公司对软件存在夸大宣传或虚假承诺等导致其损失,并不属于认定合同无效的范畴。

  不过,上述判例也反映出当下解决荐股软件纠纷的尴尬。法院判词中表示,由于传统“荐股软件”提供的信息服务仅是客观反映软件预设程序在实时交易中的程序运行结果,软件信息也附有风险提示,软件供应商在软件运行过程中并没有能力对软件运行及其结果实施影响,故传统“荐股软件”提供的服务并不属于《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立法时规制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但现行“荐股软件”普遍较传统“荐股软件”多衍生出了诸如“技术课堂”“技术指导”等功能,该类功能往往变相存在软件供应商或其服务人员对“荐股软件”消费者进行某类主观指导的情形。

  荐股软件监管与投顾业务监管有一脉相承之势,2010年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下称“投顾业务规定”),该规定明确提供投顾业务的人员和机构应当规范投顾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投资建议的依据包括证券研究报告或者基于证券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等。

  2012年,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下称“荐股软件规定”),促使监管机构开始规范“荐股软件”变相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一事,并将销售和提供“荐股软件”纳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范围。荐股软件规定同样明确售卖荐股软件机构不得对产品功能和服务业绩进行虚假、不实、夸大、误导性的营销宣传,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客观、准确告知客户“荐股软件”的作用,全面揭示“荐股软件”存在的局限和纠纷解决方式。

  比较两份细则可以发现,尽管监管机构将荐股软件纳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范围,但相比于真人投顾并未对荐股软件的决策依据有明确要求,同时,针对荐股软件机构若违背相关规定应作何种处罚亦无明确标准。而对于真人投顾,投顾业务规定明确若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违反投顾业务规定,最高可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责令处分有关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丝敏曾发表文章指出,当下荐股软件监管相比于真人投顾监管面临两大难题,其一,主体识别仍然不够清楚,提供和销售荐股软件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但提供和销售者是不是投资者的受托人,是否承担相应的信义义务,并没有规定;其二,参与设计咨询行为前置程序的金融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法律地位以及承担何种义务等问题,都缺少相应规定。文章认为,需要通过规则内容的更新,将被虚置的责任落实到自然人和机构主体,以防止责任失灵而损害投资者对于市场的信心,并引致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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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咨道母公司已登陆新三板

  2023年上半年净利

  超半数A股上市公司

  资料显示,财咨道是一家名为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麟龙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麟龙股份亦是一家新三板上市企业。除财咨道外,麟龙股份还有许多其他的子公司,但财咨道是这家新三板上市公司营收的主力。

  麟龙股份公告文件直言,公司收入大部分来源于子公司财咨道的证券分析软件销售和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客户在使用软件产品时需要证券市场行情数据的,子公司向客户提供行情信息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数据费、服务费。据其最新公开的财务数据,2023年上半年总营收为1.9亿元,其中证券分析软件销售及数据信息服务贡献74%的收入,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贡献26%的收入。

  财咨道官网显示,目前公司主要经营四大业务,分别是软件产品服务、投资顾问服务、基金代销服务和金融视频服务。其中最赚钱的软件产品服务又分为“股道”软件系和“投资决策系统”软件系,两者均有不同的收费等级,但核心卖点都是其声称的特色指标,主要包括“四色谱”“量能饱和度”“四量图”和“决策曲线”。

  据麟龙股份介绍,公司软件由号称“国内第一代技术分析软件总设计师”邱一平操刀设计,而上述特色指标亦是由邱一平提出。网上有限的公开资料显示,邱一平是台湾人,上世纪90年代曾参与了中国股市的第一代技术分析的软件制作,还出版过《笑傲股林》《股往金来》等多部股市技术分析书籍,这些书籍目前在一些电商平台仍有销售。

  邱一平早年投资七卡网络,该公司主营炒股软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彼时,麟龙股份股东朱荣晖、倪忠威、颜为民所控制的公司是七卡网络炒股软件的经销商。此后邱一平和朱荣晖等人建立良好关系,几人共同看好中国炒股软件市场的未来,于是共同出资成立麟龙股份。

  从业绩看,麟龙股份2022年营收报4.7亿元,同比2014年营收上涨370%,净利润亦从2014年的4779.63万元上升至2022年的1.5亿元,增长率达到223.6%。值得一提的是麟龙股份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报7092.05万元,这个成绩超过同期58%的A股上市公司。

  企业合规方面,麟龙股份称公司在2011年7月前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为规范上述行为,公司于2011年7月收购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质的麟龙投顾100%股权,并对公司产品及销售分工进行了调整。针对公司的整改方案,辽宁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于2013年4月认定公司销售具有荐股功能软件的整改情况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