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报打击网贷平台借款方恶意逃废债情况: 追赃挽损23亿余元 2019年01月11日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郭起报道:深圳警方10日通报打击P2P网贷平台借款方恶意逃废债情况,截至1月9日,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已对62家P2P网贷平台立案侦查,对19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投资群众追回23亿余元经济损失。

  431家网贷平台纳入整治

  据通报,自2018年5月以来,深圳市多家P2P网贷平台出现无法兑付问题,造成投资群众经济受损。深圳市公安局成立涉众型金融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从全局各警种抽调精干警力组成金融风险防控攻坚队,与全市各区公安分局捆绑作战,批量化、集约化开展涉网贷平台案件侦办工作。

  深圳市政府金融发展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市已纳入整治范围的网贷平台共有431家(包括被立案、跑路、正在经营),现在全市网贷平台现存200余家。截至2019年1月9日,深圳公安机关完成相关案件追赃挽损折合人民币23亿余元。

  部分借款人恶意逃废债

  在涉案网贷平台风险爆发后,部分网贷平台借款方借机不履行还款协议,走向恶意逃废债之路(指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阻碍了追赃挽损工作进度,并加剧其他网贷平台风险爆发。此类情节严重、经催收后仍不履行还款协议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

  去年11月,深圳警方派员赴外地将一名欠债高达800万元的“老赖”押解回深圳,检察机关已对该名“老赖”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在打击恶意逃废债行动中,共处理15名涉嫌恶意逃废债的嫌疑人,涉及11个网贷平台,追回欠款4亿余元。

  目前,深圳警方已将网贷平台借款人逾期欠款信息全量接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不仅要承担逾期罚息,同时还会受到信用制裁。情节严重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涉案财物将返还投资者

  深圳警方表示,对涉案财物的处置,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对于追回资金返还投资人的进度,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负责人在会上表示,涉案资产的返还主要有两大难点:一是资产成分复杂,不少被查处的涉案资产除了现金还有字画、股权;二是在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的过程中,需要对投资人权属进行确权。

  深圳警方同时提醒,受害投资者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经侦”提供相关线索,进行报案登记。对已立案侦查的网贷平台,投资者可通过公众号及时关注警方案情通报了解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