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王”17户爆玻璃谁担责 事发广佛交界地带楼盘“滨江一号”,业主称物管以“过了保修期”为由不予理赔,物管则称已反馈给开发商至今未获回复 2019年12月17日 今日·广东 张闻

董女士家里飘窗外层玻璃碎成小块

李女士家的外层玻璃破碎后往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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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摄影报道:半夜一块窗户玻璃悄然破裂,睡在旁边床上的吴女士第二天早上起床被吓了一跳。佛山市广佛交界地带楼盘“滨江一号”18栋接连发生类似情况,66户住宅中,有17户窗户外层钢化玻璃接连自爆。这个“滨江一号”小区的楼王单位,住户们如今却住得胆战心惊。 

  66户住户有17户爆玻璃

  “谁家的玻璃又爆了,碎碴都砸到街上来了”,11月一天晚上,“滨江一号”小区18座13楼的李女士看到业主群里的提醒,急忙回到家里查看。“我回到家,就听到主人房有好像东西碎裂的声音。”李女士回忆道。当她拉开窗帘时,发现主人房飘窗上一块近5平方米的双层钢化玻璃,外面一层不知何时已全部破碎,中间一大块更“失踪”了,一些粘在边缘的玻璃碴还不断继续破裂往下掉,砸在旁边小区外的人行道上。

  记者查阅发现,该小区钢化玻璃自爆,李女士家并非首例。早在2015年末,该小区就有业主在网上发帖称“钢化玻璃发生自爆”。“18栋是玻璃自爆的重灾区,很多户都出现过这样的情况。”该栋3201的董女士告诉记者,12月2日,下班的她发现,自家长辈房飘窗面积近3平方米的玻璃无故破碎,幸好并未往下掉。而18栋住户们统计发现,该栋66户住户中,从2017年发现首宗案例,截至今年12月11日已有17户住宅钢化玻璃无故自爆,自爆的玻璃最大近5平方米,主人房、长辈房、客厅甚至洗手间的各种朝向玻璃都曾“中招”。

  物业称开发商尚未给答复

  12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滨江一号”小区。记者看到,“滨江一号”小区18栋均是大户型,视野开阔,在高楼层一眼可远望广州。在董女士家里朝南的房间里,近3平方米的飘窗外层玻璃裂成一块块手指大小的碎片,碎片边缘还有些扎手。该楼栋与周边楼栋距离较远,基本能排除弹弓打碎玻璃的情况。“我们是2016年收的楼,这一栋是小区的楼王单位。现在玻璃无缘无故自爆,大家既怕里层玻璃也同样自爆,也怕外层玻璃砸下去伤到街坊,过得心惊胆战。”董女士告诉记者。

  董女士表示,事发后,自己曾通过楼栋管家找到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但该负责人表示,地产开发商对住宅的质量保修是一年,“说保修期已经过了,需要我们自己负责。”然而,住户们查询钢化玻璃自爆概率后发现,正常来说,钢化玻璃自爆的概率是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这样66户就爆了17户的情况,肯定是玻璃质量有问题。开发商应该负责更换或维修。”

  记者找到18栋楼栋管家,管家表示,物业早已将该情况反馈给开发商,但目前还没有回复。此外,她以物业相关负责人“外出开会”为由,并未安排记者进一步采访。而截至12月16日记者发稿时,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仍未致电回复记者。

  建议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18栋玻璃频频自爆,到底是开发商还是业主负责?记者采访了不同律师。

  广东龙灵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苏波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房屋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必须负责;而如果房屋已过保修期,那么建议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玻璃进行检测,看其是否符合行业质量标准,以此来判定责任归属。

  而广东盈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旺东则认为,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当事人首先要查明是否超出了合同约定的保修期。

  如果钢化玻璃爆裂后砸伤人,谁该负责?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蔺存宝认为,如果商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产品的行业标准,“保修期”并不是产品提供者推卸责任的理由。如果不符合质量的钢化玻璃爆裂砸伤人,产品提供者也必须承担责任。

  李旺东建议,开发商要基于法律、基于公司品牌维护、基于楼盘消除更多隐患等方面的价值出发,尽快与业主磋商,安装、更换出现质量问题的玻璃。有关业主则可以在律师的专业代理下与开发商、玻璃供应商、施工商等主体集体谈判或者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