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推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细则 港澳青年到南沙 就业创业都有奖 2020年03月04日 要闻·时事 李焕坤、陈斐曈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焕坤,通讯员陈斐曈报道:近日,《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南沙区政府网公布并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截止至3月9日。据悉,港澳青年、港澳青年专才、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港澳青创企业、港澳青年学生南沙“百企千人”实习计划、引荐人等均可申报,无论是港澳青年还是聘用港澳青年的南沙企业都可获得奖励或补贴。

  《细则》提出,对参与港澳青年学生南沙“百企千人”实习计划期间表现优秀的港澳青年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对已在南沙实际工作1年以上的港澳青年,或在南沙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港澳青创企业的港澳青年股东,在进入内地高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在获得相应学位后继续在南沙就业创业的给予补贴,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3万元。

  求职就业奖励方面。对到南沙求职并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港澳青年,在结束试用期后,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对到南沙就业并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南沙实际工作1年以上港澳青年,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另外,对到南沙执业并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南沙实际工作1年以上港澳青年专才,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除了对港澳青年求职就业的补贴,《细则》还特别支持港澳青年来南沙落户创业。对在南沙注册成立1年以上并依法纳税的港澳青创企业,按照港澳青年首次实缴出资额的20%给予补贴,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在注册成立2年内累计获得500万元以上投资,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且年末从业人员中港澳青年人数5人以上的港澳青创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对在南沙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或经营场地的港澳青创企业,按照每月每平方米最高80元的标准给予场地租金补贴,补贴资金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从各级财政获得的场地租金补贴不得高于每年实际发生的租金总额,补贴年限为1年。另外,对在南沙区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租房交通补贴,补贴年限为1年。

  《细则》还提出对招聘录用港澳青年或接待港澳青年考察交流活动的南沙企业和引荐人也有补贴。

  除上述补贴,《细则》对举办粤港澳相关活动、参赛获奖等也有奖励和补贴。《细则》实施后,申请人可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