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新一轮农改开启,推36条措施破解历史遗留问题推动乡村振兴 农村集体收益严格“分八留二” 2020年03月31日  张韬远

顺德鼓励建设农民公寓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韬远摄影报道:3月30日,佛山市顺德区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为全区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作动员。会上发布了《关于开展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推动乡村振兴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农村基层治理、集体产权、“两地”问题、农业发展、人居环境、文化建设等8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36条改革措施。值得关注的是,顺德在这一轮农改中,探索改革农村股权固化政策,提出股权严格控制在社内流转,明确了保障顺德集体收益“分八留二”。

  探索改革农村股权固化政策

  目前,顺德有205个村(社区),有集体经济的村(社区)190个,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机构)455个,股份社股权固化的股东有68.5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48.2%。此轮农改中提出了探索改革农村股权固化政策,稳定有序推动农村股权固化政策改革,推动股权固化期限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一致。

  顺德区委常委梁伟沛表示,对于没有执行固化股权的股份社,推动统一规范。同时提出股权严格控制在社内流转,解决当前股权固化“生不增死不减”政策造成的“死人有得分,活人没得分”,以及代际利益分配不平衡的矛盾。避免已经移民国外的人,还能享受集体土地产生的股权收益的情况。

  不过,由于该项改革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顺德将选取勒流、龙江作为试点,探索可行方案,再全区范围内铺开股权固化的改革。

  提留资产不得量化分配到个人

  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也是当前顺德乡村面临的一大问题。“过去很多农村村民习惯了‘吃光分光’,这大大阻碍了顺德农村的长远发展。”佛山市委副书记、顺德区委书记郭文海表示,在调研中,他发现不少集体习惯将资产都全部分配,村集体没有提留,难以帮助村集体的持续发展。

  为此,顺德创新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机制,明确了保障顺德集体收益“分八留二”,即落实集体股提留收益的基础上,集体土地征收(收回)和留用地、自用地出让,一律按不少于所产生收益的20%进行提留(以物业为主);创新激励机制,逐步提高股份社村改项目集体收益提留部分(以物业为主)占比达到或超过50%。设定股份社收益分配的现金提留上限,累计达到上限后,通过购置物业等方式,增强农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提留资产(含现金)不得量化分配到个人,其经营收益主要用于改善村(社区)人居环境,提升公共管理服务,开展公益福利事业等。

  鼓励镇街统筹建设农民公寓

  此外,在顺德,影响顺德乡村振兴稳定发展的一大难题,便是农村的“两地”,即固化宅基地与征地留用地问题。为妥善解决征地留用地和固化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此次《决定》也明确提出一系列措施。

  其中村居固化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可谓困扰顺德多年。一方面土地资源愈发紧张,另一方面越来越多村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需要大量宅基地,解决农村居民住房需求。为有效解决该问题,顺德在之前便进行了通过建设公寓式住宅小区,让村民以成本价购买入住的试点。

  为了让“农民公寓”能够更好推进,顺德此次发布的《决定》提出要综合考虑农村空间规划管制要求,简化村(社区)利用自有土地分配宅基地、开发建设农民公寓的民主表决程序,处理历史违建问题,出台农民公寓建设操作指引,鼓励镇街统筹建设或村(社区)自行建设农民公寓引导农民“上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