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三读高票通过完善选举制度条例草案 涵盖8项主体法例及24项附属法例,下周一刊宪生效 2021年05月28日

  

  据新华社电 高票通过!2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相关条例将于5月31日刊宪生效。这标志着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本地立法工作全面完成,是依法治港、拨乱反正的又一重大制度成果。

  27日上午,立法会以40票赞成、2票反对,二读通过条例草案。随后,立法会即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审议特区政府提出的超过360项修正案。16时许,立法会以40票赞成、2票反对,三读通过了条例草案。

  今年3月11日,全国人大高票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相关决定;3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订案。4月13日,特区政府将条例草案刊宪,并于次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刚获三读通过的条例草案,建议修订8项主体法例及24项附属法例,旨在以本地立法方式,落实全国人大决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7日表示,立法会审议通过条例草案,对在“一国两制”下确保“爱国者治港”具重大标志意义。她说,能在短时间内有效完成特区本地立法工作,有赖于中央政府的指导、特区立法会的全力配合、社会大众的支持,以及同事的尽心尽力,特别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和律政司的同事。我们共同迎来香港政治体制将可确保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的新时代。

  林郑月娥表示,条例草案将于5月31日刊宪并生效。特区政府其后将全力以赴,筹备未来三场选举,分别是将于2021年9月19日举行的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2021年12月19日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以及2022年3月27日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其中,特别选民登记安排会于今年6月1日至7月5日展开。行政长官将适时就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作出任命,并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备案。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27日发表谈话表示,香港特区立法会审议通过条例草案,将开启香港良政善治新篇章。中央有关部门将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持续加强对新选举制度的宣介,不断增进各方面对新选举制度的理解和认同;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组织选举,严格规管选举活动,坚决打击各种破坏选举秩序的违法行径,确保即将举行的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选举、立法会选举、行政长官选举顺利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