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才安居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领军人才到佛山给百万安家补贴 2022年07月12日 景瑾瑾

  羊城晚报记者 景瑾瑾

  

  日前,佛山市住建局公布了《佛山市人才安居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安居办法》),7月21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安居办法》,领军人才引进佛山,安家补贴在100万元以上。

  

  安居待遇“从高从优不重复”

  

  《安居办法》适用于佛山市用人单位全职新引进人才安居的规划、建设、实施、管理和监督等工作。适用对象为经人社部门认定或预认定的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青年储备人才、博士博士后、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制造业领域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全职新引进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一级)技能等级证书人才、具有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才、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和大学本科生学历人才。

  按照《安居办法》,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方式实施。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实物配置包括提供租赁型人才住房(含市场化人才公寓)和产权型人才住房等形式。

  人才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市、区人才安居待遇。人才选定低于其政策优惠标准享受人才安居保障的,不予补差。人才夫妻双方均符合实物配置条件的,由夫妻其中一方提出申请,享受一套人才住房优惠政策。办法规定的人才安居优惠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等)不得重复享受,产权型人才住房购房优惠和安家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人才住房以90㎡-143㎡为主

  

  《安居办法》提出,人才住房筹集建设有多种方式。一是新供应用地、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或配建。招拍挂出让的住宅用地、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改造方向为商住、住宅用地的,原则上每年建设或配建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2.5%的人才住房。二是政府组织集中建设。每年新增供应住宅用地中,结合发展需求,安排一定比例的住宅用地用于建设人才住房。三是各类存量房源盘活。可通过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改造商业用房、改造城中村闲置存量房等作为人才住房。四是自有用地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等利用自有用地建设或配建人才住房。五是接受社会捐赠、市场租赁、政府征收等其他合法方式筹集。

  按照《安居办法》,佛山各区可在管辖范围内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等人才相对聚集的区域,集中建设人才住房。人才住房按人才层次设置多种户型。产权型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143㎡为主,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60㎡-90㎡为主(市场化人才公寓单套建筑面积可适当减少)。符合条件的租赁型人才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

  

  一类领军人才“一人一策”保障

  

  《安居办法》提出,全职新引进的一类领军人才,采用“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进行安居保障。全职新引进的二类、三类、四类领军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安家补贴,人才引进佛山市3年以内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购房交易价格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购房安家补贴;属于制造业领域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人才且引进佛山市3年以内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购房交易价格再分别额外给予最高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购房安家补贴。租住人才住房的,还可累计享受免交一年租金优惠。

  全职新引进的青年储备人才,给予40万元安家补贴,人才引进佛山市3年以内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40万元购房安家补贴。租住人才住房的,还可累计享受免交一年租金优惠。

  全职新引进的具有博士后经历人才、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属于制造业领域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人才且引进佛山市3年以内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额外给予20万元购房安家补贴。租住人才住房的,还可累计享受免交一年租金优惠。

  全职新引进的博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属于制造业领域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人才且引进佛山市工作3年以内在佛山市购买商品住房的,额外给予20万元购房安家补贴。租住人才住房的,还可累计享受免交一年租金优惠。

  按照《安居办法》,制造业领域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全职新引进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一级)技能等级证书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可选择享受以下安居政策其中一项:(1)每月750元的租房补贴,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2)每月1000元人才住房租金减免优惠,累计时间不超过36个月。

  制造业领域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全职新引进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人才,可选择享受以下安居政策其中一项:(1)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2)每月650元人才住房租金减免优惠,累计时间不超过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