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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罗某购买了涉案房屋,同年罗某又将该房屋出售给林某,但后来罗某并没有将该房屋交付给林某使用。该房屋一直由租户黄某占用,而黄某不仅不愿意腾出房屋,而且也拒绝向林某支付租金。
2010年10月,林某向香洲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求黄某立即迁出涉案房屋,并支付2010年3月10日至迁出房屋之日止的租金。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林某的诉讼请求均获得了法院支持。判决生效后,黄某仍不履行,于是林某向香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限期已到,黄某仍然没有搬离房屋。2018年4月26日,香洲法院执行法官带领两名法警,来到经林某指认确定的涉案房屋,强制对涉案房屋进行换锁,再次张贴搬迁公告以及告知执行法官联系方式,并全程录像。
慑于法律权威,2018年4月27日,黄某的配偶前往香洲法院执行局说明情况。执行法官抓住机会对其做进一步解释,被执行人黄某终于承诺于2018年5月15日前自动搬离涉案房屋。在执行人员的协调下,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黄某达成和解,林某免除了黄某的相关租金,该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