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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落地”方案来了!证监会发布实施意见

个人投资门槛50万 涨跌幅放宽至20%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01月31日        版次:A01G    作者:

    

  羊城晚报讯 记者莫谨榕报道:1月30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在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有序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各项工作。

  证监会已起草完成《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交所已起草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配套规则,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科创板将试点注册制,合理制定科创板股票发行条件和更加全面深入精准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上交所负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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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哪些科创企业能上市?

  改革方案明确了科创板聚焦的行业,将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

  科创板根据科创企业特点,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B 哪些人可投资科创板?

  上交所表示,要求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参与证券交易满24个月。未满足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通过购买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

  为提升市场流动性,科创板不再要求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及其整倍数,最低单笔申报数量提高为200股,可按1股为单位进行递增。

  C 有哪些具体交易规则?

  科创板股票的涨跌幅限制将放宽至20%,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同时,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即在竞价交易结束后,投资者通过收盘定价委托,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的交易方式。此举可以满足投资者在竞价撮合时段之外以确定性价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于减少被动跟踪收盘价的大额交易对盘中交易价格的冲击。

  科创板将优化融券交易机制,科创板股票自上市后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券标的,且融券标的证券选择标准将与主板A股有所差异。

  D 什么是退市“三个更严”?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科创板退市制度的设计中有“三个更严”。

  标准更严。不仅明确重大违法类退市情形,还多维度刻画“空心化”企业的基本特征,不再采用单一的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同时增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等合规性退市指标。

  程序更严。简化退市环节,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程序,对应当退市的企业直接终止上市。压缩退市时间,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的公司,第一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仍然触及将直接退市。已退市企业想再上市?要重新提出申请、接受审核,但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永久退出市场。

  执行更严。“空心化”企业粉饰财务数据规避退市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科创板退市制度对此特别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与主营业务无关,有证据表明公司已经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将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启动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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