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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斯睿报道:上海市20日正式公布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划设学校周边200米为学生安全区域,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学校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和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文件强调,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小学、幼儿园应在“一门两保安”基础上,叠加聘请2名保安员协同守护;公安部门要健全校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配齐配强校外治安辅导员,并会同街镇,为学校校门周边100米范围内配备社区网格巡逻保安并配防护器械。 文件还指出,要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控工作。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和处置的指导手册;要进一步完善“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加强网络欺凌的预防和处置。学校要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有效制止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探索建立由担任法治副校长、校外治安辅导员的检察官、民警实施训诫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