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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申领条件同深圳湾口岸、沙头角口岸粤港商务车申领条件一样,按照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粤港澳跨境非营运小汽车指标管理工作措施中非港珠澳大桥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的申领条件办理。 对已申领港珠澳大桥口岸以外其他口岸投资类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按增量指标的申领条件办理。 对已申领港珠澳大桥口岸以外其他口岸的非投资类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或者已申领港珠澳大桥口岸以外其他口岸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的,不予增办。 对已申领港珠澳大桥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而未申领其他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的,按照新办第1个粤港商务车指标的申领条件办理。 从即日起,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jj.gdga.gov.cn)预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并收到该局短信告知窗口办理号和办理时间后,依时来该局车管办事大厅办理。具体办事指南可登录该局政务服务网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