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了解,省交通运输厅分别于6月14日和6月21日印发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194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在8月底前完成“垃圾分类”工作。 接下来,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将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行”的原则,在停车广场、公共厕所、餐饮区、加油站、生活区、工作区等配齐、配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同时,推进完善垃圾收集池,在有条件的服务区实现分类分池堆放,同池堆放的实现分类间隔堆放。 省交通运输厅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至7月中旬逐步实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分类“三有”,8月底全面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确保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