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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6个地级以上市 建立安委会“双主任”制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08月29日        版次:A02    作者:许悦、粤应宣

    

  羊城晚报讯  记者许悦、通讯员粤应宣报道:今年7月1日,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相关通知,在全省部署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羊城派记者28日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目前,广州、珠海、汕头等16个地级以上市已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其他地级以上市也在加快推进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

  据介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广东省2018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时指出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问题,高位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对整改落实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全省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着手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韶关市迅速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时担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在全省率先实行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到目前为止,广州、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惠州、东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6个地级以上市已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其他地级以上市也在加快推进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同时,各地积极部署推进辖区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韶关、清远等市率先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