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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广东省2018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时指出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问题,高位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对整改落实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全省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着手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韶关市迅速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时担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在全省率先实行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到目前为止,广州、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惠州、东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6个地级以上市已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其他地级以上市也在加快推进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同时,各地积极部署推进辖区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韶关、清远等市率先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