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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今年2月,东莞市住建局就曾针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举行过听证会,当时“有无政府补贴”成为争议焦点,记者注意到,这次的《意见稿》里明确增设电梯资金筹措可以是社会投资、政府补贴以及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该《意见稿》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的,应当经本楼栋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余下三分之一业主不同意的问题,可在公示阶段以书面形式提出。有反对意见应先进行协调,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再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对于增设电梯的费用,《意见稿》明确提到,资金筹措可以是社会投资、政府补贴以及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同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按照楼层受益大小的原则等因素,由业主协商分摊比例后共同出资,也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专项维修资金、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