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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迎来全面扩容,25个试点药品将实现在全国大范围降价了!9月1日,上海阳光医药网公布了《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在4+7城市及已跟进落实省份执行集中采购结果的基础上,国家组织25个省市形成联盟,依法合规开展跨地区联盟药品集中采购。 去年年底,首批“4+7”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启动,在北京、天津、广州等11个城市(简称4+7城市)进行试点,25个中标药品平均降价幅度为52%。此次的联盟集采方案有何新亮点,又将对公众用药及相关药企带来哪些影响? 集采扩容至25个省市 根据方案,排除4+7城市和已跟进4+7的福建、河北省,国家组织余下省区形成了联盟。此次集采扩面将在25个地区推开。 采购药品种类仍为此前的25种。包括阿托伐他汀、瑞舒伐他汀、氯吡格雷等。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品种相较4+7下发文件增加了新的规格,如其中,恩替卡韦增加1mg规格,艾司西酞普兰增加了5mg、20mg两个规格,利培酮增加3mg规格。 此次的试点采购机构,除了原来的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军队及部分社会办医疗机构也将被纳入进来。方案显示,将于本月24日进行价格申报并确认供应地区。 最多可三家企业中标 值得注意的是,与上一轮4+7带量采购方案相比,此次联盟集采的另一大亮点是,不再限制中标企业的唯一性。根据方案,企业的申报价不应高于4+7中选药品按现行药品差比价规则折算后的价格,确定报价最低的3家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申报企业不足3家的,以实际为准。获得拟中选资格的企业及申报品种,统一进入供应地区确认程序。 同时,此次集采在规则设置上也更为严格。方案设立了“违规名单”,申报企业、中选企业以及配送企业如果存在提供回扣、商业贿赂、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提供虚假文件、不履行供货承诺、药品发生质量问题等,都将被纳入名单。纳入名单的轻则取消申报资格、中选资格,重的将禁止两年内参与联盟地区药品采购。 对此,医药专家、鼎臣咨询创始人史立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再限制中标品种的唯一性,对于药企来说是一大利好。“让更多通过了一致性评价且同意降价的药企得到了进入集采渠道的机会,这有助于提升药企推进一致性评价的积极性,同时,也避免了在单一药企在中标后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断货的风险。”多家中标可避免一家做大,形成垄断,同时也有利于市场进行充分竞争。 患者无须再异地买药 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以来,首轮4+7药品采购试点在11个城市已经全部落地,25个药品品种平均降价幅度为52%,最高降幅超过90%。“此前是以地区作为试点,同一个药品,在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和非试点城市的价格相差几十倍,一些患者甚至坐高铁前往试点城市买药,但现在集采方案全国扩展之后,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这对于消费者而言,更加公平,也更加便利。”史立臣表示。 史立臣表示,此次联盟采购迈的步伐很大,远超业内预期,这也说明了药品的集中采购政策、医保进一步控费以及仿制药价格下降都将是长远的必然的趋势。对于药企而言,想在新的集采政策中站稳脚跟,就需要持续推进一致性评价,生产出更多价廉质高的药品,同时,这也将促使更多药企将过度的营收费用逐步转移到研发创新中来。 制图/郭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