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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要努力增强为大湾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广知”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 《意见》强调,要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知识产权公平正义。通过提高办案效率,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落实司法主导、严格保护要求,依法妥善审判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该院将完善律师调解制度,探索引进港澳籍调解员参与调解;深入总结在各地高新区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和诉讼服务处的经验,进一步完善远程调解、服务机制。 《意见》明确,要通过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要持之以恒破解“赔偿低”,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从高确定相关侵权赔偿额。进一步扩大诉讼禁令适用范围,不断强化诉前禁令适用,进一步提高诉中禁令适用率。要强化知识产权与市场价值研究,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意见》对该院结合大湾区建设实际,深入推进办精品案件、育精英法官、建现代法院工程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大力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大湾区知识产权重大典型案例发布平台,全面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和调研、研讨活动,深入推进现代法院和智慧法院建设,抓好组织领导和制度落实,确保在服务大湾区科技创新上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