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意见》指出,广州是国家中心城市、千年商都,实体经济发达,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汽车制造、能源化工、商贸物流等领域产业基础雄厚,发展供应链金融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同时发展供应链金融也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据此,为推进广州市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广州市供应链金融产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19〕155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我市民营上市公司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19〕5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具有哪些特点?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进行解读时表示,支持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是主要特点。《实施意见》提出建设广州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交易、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举措,高度重视供应链核心企业作用,通过授予“广州供应链金融服务基地”称号、支持设立地方金融机构等方式吸引供应链核心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发展。同时,广州将研究建立供应链金融融资风险共担机制,在制度建设层面具有一定创新性。 “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控和管理”,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并重的理念,在研究建立担保权益信息统一登记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完善机构内部风控体系、对相关风险隐患进行实时监测预警、打造“监测预警—处置化解—持续监测”闭环管理等方面多措并举,维护广州市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