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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污染防治任务目标考核 结果作为干部提拔重要依据

省人大常委会就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09月25日        版次:A02    作者:侯梦菲

    

  羊城晚报讯 记者侯梦菲报道:24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情况的报告。24日下午,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应询。

  整体情况

  加快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污水管网建设

  对表对标国家考核目标,2020年广东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要达到84.5%以上,劣V类水体要基本消除。但今年1-7月,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3.2%,劣V类水体还有5个断面没有消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何丽娟提问,省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按期实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副省长张光军回应,今年 1-8 月,劣Ⅴ类国考断面由9个降到5个,茅洲河、练江水质持续改善的迹象已经显现。

  下一步,广东要重点加快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污水管网建设。对现有雨污合流直排口实施全面截污,确保污水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同时,广东将对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目标实行最严格的量化刚性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而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对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的地方予以奖励。建立约谈、限批、排名和信息公开机制,省政府约谈水质下降的市政府负责同志,定期在媒体公布水环境质量信息。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年底前建成257个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目前,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存在缺口大、进度不快的问题。截至今年5月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全省有9个地级以上市的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未达到要求,14个地级以上市的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未达到要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方面,9个地级以上市的县级以上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未达到要求,12个地级以上市的镇级污水管网建设未达到要求。

  如何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在回答吴克昌委员提问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坤表示,部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韶关、江门、茂名、云浮市仍未完成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年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任务;揭阳市惠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工作计划完成时间晚于2019年底;阳江、云浮市2019年城市(县城)污水管网敷设完成不足20公里;中山市2019年任务达237.5公里,目前完成比例低于30%,远远低于时序进度。

  赵坤表示,将加大督办力度,今年年底前要建成257个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黑臭水体

  梅州揭阳消除比例为零,珠海等10市消除比例不过半

  当前,全省纳入国家监管平台的525个黑臭水体还有159个尚未消除黑臭,占比30.3%,一些市的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零。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钟流提问,采取什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赵坤表示,去年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75.1%,略高于全国消除比例。但全省各地市治理进展极不平衡,部分地市进展严重滞后,目前梅州、揭阳两市消除比例为零,珠海、汕头、惠州、东莞、阳江、湛江、江门、河源、肇庆、清远10市消除比例没超过50%。

  下一步,广东要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纳入粤水十条和河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地级以上市政府“一市一督办”,定期通报。同时,指导21个地级以上市编制本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定期排查城市黑臭水体,做到“发现一个,治理一个”,全面控源彻底截污,防止返黑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