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珠海市华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珠海德创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兴银(广州珠海)特转201900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的下述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珠海德创咨询有限公司。请你方立即向珠海德创咨询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及担保义务。 截至转让基准日2019年4月21日,转让标的为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贷款本金4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574570.68元,代垫诉讼费用人民币272800元。相关合同为:兴银粤借字(香支)第20180725109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粤抵字(小企业一部)第20170822060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通知。 转让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受让方:珠海德创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
即时新闻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0月14日
版次:A07G
栏目:今日·国际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