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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刷脸”转走他人两万多元

广州一男子获刑七个月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0月18日        版次:A03G    栏目:要闻·焦点    作者: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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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宗男子利用“刷脸”实施盗窃的案件。

  据指控,今年7月24日,被告人冯某某以帮被害人郑某某激活信用卡为由,两人一起去到广州火车站广场肯德基二楼餐厅。冯某某在持被害人手机操作过程中,趁其不备,进入支付宝转账页面,并通过扫描被害人脸部将19800元转至其个人赌博账号。同月26日,冯某某又以同样理由将被害人约至广州市天河区车陂麦当劳餐厅,再次以上述手法盗走其支付宝内人民币5000元。当晚,冯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案发后,冯某某的亲属已向被害人郑某某退赔人民币250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越秀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董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