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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李庆奎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长期担任中央管理企业主要领导职务,政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淡漠,长期对家属失管失教,特权思想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多占公车且长期公车私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提拔调整干部;以权谋私,本人及家属收受他人财物。 报道指出,李庆奎的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鉴于李庆奎同志能够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且部分问题组织之前不掌握,主动全额上交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错态度较好,可予从轻、减轻处理。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庆奎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部部门副职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