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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印发推进普通高中全面提升行动方案,提出18项要求

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0月24日        版次:A06    栏目:要闻·时事    作者:张璐瑶

    

  羊城晚报记者 张璐瑶

  22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推进普通高中全面提升行动方案》,提出要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并就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协同育人机制、提升融合创新水平、有序推进合作交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7个方面提出18项明确要求。

  方案提出,到2021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到2021年秋季,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增加普通高中教师总量;到2021年,建成100所特色示范高中。

  教育资源配置:确保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

  方案提出,广东要加强办学条件建设,提高优质学位供给水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其中,各地要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需求,组织开展普通高中基础办学条件评估,因地制宜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校舍和附属设施,更加科学合理地利用好现有资源,确保满足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求。

  加大对实施走班制教学基础办学条件不足的薄弱普通高中的支持力度,全面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确保到2021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实施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提升计划;实施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再提升专项计划;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普通高中健康发展。

  方案还明确,各地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起,采取有效措施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到2021年秋季,确保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

  方案提出,广东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地要增加普通高中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分层分类教学的师资需求。支持普通高中引进高层次、紧缺学科教师。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突出教师师德表现、工作绩效、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教师等。

  方案还提出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新师范”建设;实施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大力提升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普通高中教师比例;逐年加大教育硕士的培养规模;打造一支引领广东省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种子”教师队伍等。

  教育教学改革:成熟学校开展“大走班”

  方案提出,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各地要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一步创新育人模式;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优化课程结构,增加选修课程比例,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等。

  同时,支持普通高中学校以课程为载体,培育办学特色。遴选设立一批普通高中课改实验区、特色示范校,推动形成普通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的新格局。

  方案要求,到2021年,建成100所人文、数理、科技、艺术、体育等特色示范高中。

  各地还要指导学校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展选课走班,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课室富余、师资充足等条件成熟的学校开展大走班;条件相对滞后的学校先开展小走班,逐步向大走班过渡。

  各地要加强选课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涯规划指导,鼓励各地建立普通高中选课排课系统,探索实现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共建共享,注重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统筹衔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校内评价或考试均要注重对学生核心素养的考察,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等。

  方案还提出,广东省统一建设开发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各地要指导学校、师生正确运用信息平台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合作创新保障:鼓励高校名教授到高中授课

  方案提出,各地要积极探索高等院校与普通高中协同育人机制。继续实施英才计划,支持高等院校和普通高中联合开展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教研活动等;鼓励高校知名教授进入普通高中讲学授课或指导学生发展;支持高校与普通高中合作组建教学科研团队,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等。

  深入推进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改革;鼓励开展STEAM/STEM、项目式学习等新型教育模式,培养“互联网+”跨界创新人才;全面推进高中学校的智慧校园建设等。

  在合作交流方面,各地要积极开展粤港澳台校际教育教学及师生交流活动;选聘合格国(境)外教师担任专兼职教师等。

  经费保障方面,方案要求,各地要制定出台地方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健全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根据培养成本和经济发展水平、学生资助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健全助学制度,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等。

  制图/黄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