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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办负责人谈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热点问题

不要急于收回进城农民承包地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1月29日        版次:A03    栏目:要闻·焦点2    作者: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近日公布。很多地方土地二轮承包即将到期,“长久不变”如何落实?能否稳定新型经营主体预期?进城农民承包地怎样处理?无地或少地的农户权益如何保障?在国新办28日举行的发布会上,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回答了上述热点话题。

  延包:

  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

  我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农民对延包问题很关心。如何确保“长久不变”政策落地?

  韩长赋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并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不变,为解决吃饭问题奠定了制度基础,也为保持农村长期稳定奠定了制度基础。此次发布的意见,是一个既管当前又管长远、“一不动百不摇”的重要制度设计,有利于增强农民发展生产的信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保障农村的长治久安。

  他介绍说,2023年开始,二轮承包就开始大批到期,要开始延包,高峰期集中在2026年到2028年。因为各地承包起始时间不同,实际已有小部分村开始做这项工作。

  韩长赋说,意见规定,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

  他表示,今后一是要把证书发到农民手中。从2014年起,我国开始推进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目前发证率超过94%,要抓好扫尾工作,应发尽发。二是抓紧修改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三是开展延包试点,探索经验,中央及有关部门将出台指导意见。

  新型经营主体:

  确保流转土地预期稳定

  二轮承包即将到期,是否会影响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吴宏耀表示,对此意见给出了一些办法。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以后要延包,让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这给承包户和新型经营主体都吃下“定心丸”,到期后农户可以延包,经营主体可以再签续订合同,延期流转土地。

  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也给出了一些方案。按照法律规定,投资主体对农业的长期投资,可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合理补偿。在尊重农民意愿并进行充分协商基础上,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时,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协商确定二轮承包到期后继续经营的具体条款。

  “我们在调研中也看到,很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在合同中约定,在承包到期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继续由新型经营主体,也就是原来的主体来经营,较好地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吴宏耀说。

  进城农民承包地:

  选择权交给农民

  随着城镇化推进,农民进城落户越来越多,这些农民承包地如何处理?

  韩长赋表示,全国现在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大约是2.88亿,其中举家进城务工经商的有3000多万户。“进城农户的承包地怎么处置?这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我们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不要急于收回农民的承包地,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韩长赋说。

  意见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对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权或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也可鼓励其多种形式流转承包地经营权。对长期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和纠正弃耕抛荒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