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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法院守护“少年的你”:

用法治之光照亮青少年健康成长之路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1月29日        版次:A07    栏目:专题    作者:董柳、许艺玲、方楚云

     法官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文\图 董柳 许艺玲 方楚云

  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为保护“少年的你”,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积极联合社会各方力量,建立多道防线,形成坚强合力,“护苗”又“护航”,用法律给“少年的你”最坚实的保护。近日,该院从174家参评单位中脱颖而出,荣获2018-2019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光荣称号,成为此次广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32年探索 开启专业“护苗”模式

  从1987年该院成立广州市第一个少年审判合议庭,到2007年成立广州市基层法院第一个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再到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家事少年庭(以下称少年庭),该院少年审判工作的改革探索迄今已经走过32年。

  为促进规范化审判,该院先后制定《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规程》《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庭前调查(员)制度实施规程》《审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社会观护(员)制度规程》等,以制度促进审判实践,用审判实践完善制度,少年审判工作规范化水平、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四阶四重”

  打造“少年法庭之友”

  多年来,荔湾法院始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将感化教育与处罚惩治相结合,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机制,把青少年维权工作落到司法审判全程,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和谐法治环境。据统计,自2013年至今,该院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24件共300人。 

  在庭前阶段,重调查。庭前依法由未成年被告人住所地社区矫正部门开展社会调查,掌握案件背景和被告人综合情况作为量刑参考情节,以达到对未成年被告人区别对待和教育挽救的目的。

  在庭审阶段,重帮教。推行“圆桌审判”,缓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恐惧和抵触情绪,为开展庭审帮教营造良好氛围。依法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聘请合适成年人到庭参与诉讼,切实保障其诉讼权利;邀请心理辅导师为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矫正和疏导,帮助其认清犯罪行为的危害性,重建生活信心。

  在判决后,重释法。通过“法官寄语”进行判后释法,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希望和忠告。落实前科封存,建立三级审批阅档制度,五年来共封存290名未成年犯罪人诉讼档案,为失足少年重新融入社会消除后顾之忧。

  在执行阶段,重观护。联合检察、公安、监狱、司法、街道等,落实对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被告人的多元监管形式,通过社区矫正方式,帮助其积极改造。协同关工委、妇联、街道、学校等,定期对被判处非监禁刑或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进行观护,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防治“校园之恶”

  用法筑梦未来

  为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该院联合教育局,选派青年骨干法官与区内42所中小学校建立“一对一”定点联络机制,组织师生交流、家长座谈、法制课堂、校园安全防范教育等活动,为在校师生、家长提供“零距离”法律指导和帮助。此外,该院与多所外来工子弟学校共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法制教育基地”,研究完善校园安全保护机制和干预措施。推动建立“未成年罪犯帮扶教育基地”,帮助未成年罪犯重返校园,回归正常社会生活。针对校园侵权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向相关学校发出司法建议10余份,有效减少侵权事件重复发生。针对个别地段发生学生被抢的情况,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并得到重视,之后再无该类情况发生。

  面向未来,该院积极播撒法治种子,与区关工委共同推进“法治筑梦成长”青少年法治教育计划,常态化开展各类“送法进校园”“学法请进来”活动,并创新开展体验式普法活动,先后与广雅实验学校、南海中学、文伟中学等学校联合开展模拟法庭活动10余次,邀请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在校师生来院旁听庭审逾300人次,与区妇联携手邀请30余户家庭参与“亲子大闯关”活动,让青少年“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培育法治观念。